三、考试
(一)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6年7月2日10:00至7月4日10:00。
已成功在网上报名并缴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自行登录2026年钦州市市直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风险提醒: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2.笔试的公共科目和分值
公共科目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中学教师(含中学实验员)笔试的公共科目为《教育与教学基本技能》《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与德育工作基本技能》,以上两科分值各150分。考试范围以《2026年钦州市市直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大纲与说明》(附件2)为准。
3.笔试时间
2026年7月4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教育与教学基本技能》《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与德育工作基本技能》两个笔试科目合卷。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4.笔试地点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中学教师(含中学实验员)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6.笔试成绩查询
2026年7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钦州市教育局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7.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为《教育与教学基本技能》《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与德育工作基本技能》两个科目成绩之和。由钦州市教育局根据笔试情况划定市直中学公开招聘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在市教育局官网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参加笔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必须参加两个公共科目的笔试,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有任一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由钦州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另行安排并通知考生。
(2)提供材料要求: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有学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2026年钦州市市直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详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202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须提供报名时原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教师资格证等)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复印件交招聘单位留存。
3.面试入围人选递补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或是招聘岗位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从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从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
市教育局在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后,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在市教育局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5.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采取试讲+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试讲和专业能力测试分值分别为60分和40分,面试总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面试组织实施
计划于2026年7月18日,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工作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函〔2026〕51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实行验证制度。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资格确认书,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实行严格监督制度。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20%,透露姓名等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3)成绩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单位当天公布考生的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